異動日期 | 取消 (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外) | 延期 (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外) | 減少房間數 (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外) |
14(含)日前
| 退還已付訂金 100% | 可保留三個月, 逾期則訂金全額沒 收,延期以一次為限 | 告知並經本民宿 同意後可接受 |
10~13 日前 | 退還已付訂金 70% | 不接受 | 告知並經本民宿 同意後可接受 |
7~9 日前 | 退還已付訂金 50% | 不接受 | 不接受 |
4~6 日前 | 退還已付訂金 40% | 不接受 | 不接受 |
2~3 日前 | 退還已付訂金 30% | 不接受 | 不接受 |
1 日前 | 退還已付訂金 20% | 不接受 | 不接受 |
入住當日 | 恕不退還 已付全部訂金 | 不接受 | 不接受 |
說明
明為保障住客及旅宿業相互最佳權益,
因此,在您訂房並付訂後,民宿業者有義務為您保留房型及不得再售出您所訂的日期
房型;
但是,一旦因個人因素無法於當日入住(如:不要下雨天出門,小孩生病不適,臨時
有事,人數更動….)須取消訂房,造成民宿業者無法即時再次售出該房型,造成空房
損失,業者可依下列台灣觀光局旅宿業定型化契約,扣除住客一定比例的訂金。
【取消訂房】
1.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訂金金額 100%。
2. 旅客於住宿日前 1 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 80%。
3. 旅客於住宿日前 2-3 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 70%。
4. 旅客於住宿日前 4-6 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 60%。
5. 旅客於住宿日前 7-9 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 50%。
6. 旅客於住宿日前 10-13 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 30%。
7. 旅客於住宿日前 14 日 (含 14 日)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 0%。
(或可延期 3 個月以一次為限)
【延期訂房】需入住當日遇天災(如:颱風、地震)等因素,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
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可辦理延期住宿(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),
或取消訂房。
[春節訂房]之取消政策:
由於尋房者眾,為讓所有旅客皆能安排到滿意的房型,春節期間不適用一般取消政策,
請詳閱下列說明,訂單送出視同同意此條款。
春節訂房取消政策:
入住日 28 天前可免費取消,或延期保留三個月。
入住日 14 天前取消,可退 50%訂金,或延期保留三個月。
入住日前 0~14 天內取消,無法退還訂金,亦無法延期。
請確認好行程後再訂房。